全影版权登记了解到,赵露思与银河酷娱的解约纠纷,表面是合约冲突,实则是资本规则与个体创作权益的深层碰撞。在这场博弈中,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成为核心矛盾,其法律逻辑与行业现实折射出娱乐产业的权力失衡。
版权登记 版权加急
一、法律框架:著作权归属资本方,艺人仅保留有限权利
依据《著作权法》,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法定归属制片方(即经纪公司或投资方),艺人作为表演者仅享有邻接权中的署名权与表演者权。这意味着:
1. 解约不改变版权归属:赵露思主演的《星汉灿烂》《偷偷藏不住》等作品,著作权始终属于银河酷娱或其合作制片方,解约后她无权禁止作品的重播、衍生开发或商业利用。
2. 表演者权的局限性:艺人虽可主张署名权(要求标注表演者身份),但无法限制作品后续使用。例如,公司若将赵露思饰演的角色用于衍生品开发,无需其二次授权,只要未歪曲其形象或剥夺署名即可。
熊琦教授(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)指出,我国法律对作者权益保护存在空白——既无合同最长年限限制,也未禁止“一揽子授权”条款,导致艺人处于被动地位。
二、赵露思困境:合约枷锁与健康崩坏下的权利剥夺
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资本对艺人权益的系统性侵蚀:
1. 合约霸权强化控制:
- 赵露思2023年续约至2030年,业内估算解约金高达4亿元,合约条款默认著作权全归公司。
- 公司被控擅动其工作室资金(如划走205万代言赔偿金),并剥夺工作室运营权,致团队瘫痪、资源停滞。
2. 健康危机加剧失权:
- 赵露思2024年因重度抑郁、失语症暂停工作,但合约缺乏健康豁免条款,公司仍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,甚至被指隐瞒病情强推工作。
法律上,健康问题仅能主张“合约履行不能”,却无法撼动著作权归属,艺人陷入**“赔不起也耗不起”** 的困局。
三、行业反思:重构权力平衡需制度破冰
赵露思的公开抗争,暴露出行业对个体权益的制度性漠视:
1. 法律短板亟待填补:
- 我国可借鉴美国“禁止一揽子许可”“合同最长年限”等规则,或引入工会谈判机制(如美国编剧工会),为艺人争取权益。
2. 合约合规化是关键:
- 艺人需在签约时明确**著作权分割条款**(如保留角色肖像商用权)、**健康风险豁免机制**及**工作室自治权**。
- 短期可协商“分阶段解约”(如先释放影视约),但长期需推动行业合约范本改革。
结语:赵露思的“不干了”,是资本碾压下个体劳动者的悲鸣,更是行业革变的号角。当法律仍将著作权固化为资本的所有物时,唯有通过合约改革与制度破壁,才能让表演者的创作价值真正回归“人”本身。这场纠纷若推动立法填补作者权益保护的空白,其意义将远超个案输赢。